鄞州区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附核酸采样点调整9月6日起执行) | ||
发布时间: 2022-09-05 10:06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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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从7天调整为72小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鄞州区常住居民及其他在鄞人员每72小时应自觉完成1次核酸采样。 2、持续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严格执行“逢进必扫、逢扫必查”。自9月7日零时起,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在场所码页面核酸检测模块变灰码提醒,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3、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低频次为3天1检,其中高速卡口、铁路和机场等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1天1检,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混采的重点行业人员核酸采样调整为5混1或10混1。 4、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每日发布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切实按照高中低风险地区分类落实涉疫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市外来(返)鄞人员在抵鄞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对省外来(返)鄞人员实行3天3检,后续按照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予以落实。 5、进一步优化区内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满足群众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的需求,具体核酸采样点位请长按并识别下方二维码查询。 鄞州区最新核酸采样点 (9月6日起执行) ↓↓ (长按并识别二维码查看) (各采样点可能有临时调整,以当地通知为准) 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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