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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0:2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正文内容

居民朋友: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上海市多区、安徽宿州市泗县、灵璧县、江苏无锡市等已报告多例社会面感染者并出现外溢情况。今日,我省杭州市也报告了1例临沂市和1例上海市关联病例,我区外来输入风险持续增加。为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尤其请7月1日以来有下列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报备:

1.安徽省: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灵璧县;

2.江苏省:江苏省徐州市、无锡市;

3.山东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临沂市;

4.福建省:宁德市、漳州市芗城区;

以及上海市,陕西省西安市,北京市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延庆区,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天津市东丽区、津南区、河西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等。

上述所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进行报告,或通过扫描“来鄞返鄞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进行申报,并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三、接种疫苗、人人参与。请尚未进行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前往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筑防疫屏障。


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