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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28 16: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人社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甬财社〔2022〕789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本次下达77万元(其中东钱湖7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为中央直达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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