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鄞州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15 14: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宁波市残联等6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宁波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甬残联〔2022〕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2021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5日-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交送鄞州区残联(地址:鄞州新城区文启路天民巷15号211办公室)

特此公示


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15日

鄞州区2021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