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6 月 2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7万平方米板材、5000樘房门及10万件木制配件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栎斜工业区 | 宁波伟威木业有限公司 | 宁波伟威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3月11日,是一家专门从事木质制品制造及木质家具制造的企业,成立后至今未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现企业拟在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小微企业园区的厂房实施宁波伟威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7万平方米板材、5000樘房门及10万件木制配件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含切割、封边、拼板、精加工、打磨、贴皮、(调漆)喷漆、晾干、检验、组装等。 | 无 | (1)废气 本项目木工粉尘和打磨粉尘收集后经中央集尘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先经水帘柜除漆雾,再汇同调漆、晾干、洗枪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气筒)高空排放;封边废气和粘合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桶/袋、废机油桶、漆渣、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木质边角料、废复合包装物和集尘灰收集后外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项目木工粉尘和打磨粉尘收集后经中央集尘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先经水帘柜除漆雾,再汇同调漆、晾干、洗枪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气筒)高空排放;封边废气和粘合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废包装桶/袋、废机油桶、漆渣、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木质边角料、废复合包装物和集尘灰收集后外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年产5亿枚电子标签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东)288号F幢东侧1-4层 | 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宁波埃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东)288号F幢东侧1-4层的厂房,租用建筑面积为8008.08m2,实施“年产5亿枚电子标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电子标签5亿枚。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项目上胶熔融废气、热转印废气、点墨/晾干废气和点胶、热压废气产生量较小,设置净化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较低,故项目主要是通过严格控制设备温度、原辅料包装物封闭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外设置绿化带吸附等措施减少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噪声:生产时做好相应的隔声减噪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纸边角料、废碳带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次品标签、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3 | 年产300万件五金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姜山镇翻石渡村 | 宁波增鸿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租用宁波康艺家私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姜山镇翻石渡村的部分生产厂房,新建年产300万件五金制品项目。投资350万元,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其中自用4800平方米,转租1600平方米给机械加工厂使用,位于厂区东侧),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2203-330212-07-02-361311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立项备案。 | 无 | 采取本报告中所述的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并落到实处,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 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漆、点胶、移印废气有组织废气严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振磨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再经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奉化江。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4 | 年产11万台太阳能水泵生产线迁建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和益村 | 宁波光涵泵业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510万元(不含厂房购置费),整体搬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和益村的其中一幢四层新建厂房(总占地面积约为1075m2,总建筑面积约为4300m2),原厂址现已停产。迁建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太阳能水泵11万台,在原有工艺基础上新增浸漆工艺,配套设置浸漆房、浸漆设备和相应的环保措施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焊接烟尘、激光打标烟尘通过车间通排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浸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减震垫;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在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区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物处置与影响 废包装桶、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金属屑、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06 月21 日 至2022 年06 月27 日(5日)
公示时间:2022-06-20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