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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及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6- 02 17: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预〔2022〕400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同时,根据首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预算项目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单位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努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做好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区人社局、区发改局申请,经财政部门确认,调整2022年首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分配“再就业资金”项目2000万元、“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费”项目644万元至区人社局“毕业生购房补贴”项目(详见附件2)。


  附件:

1.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调整表

附件1-2.docx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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