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5 月 3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8万吨大型风电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铸造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占地面积约20万m2,由河道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其中东厂区为准备车间,西厂区为生产厂区。企业现有职工1400余人,产品主要为大型矿山机械、大型注塑机、大型风电装备等系列高端零部件,现有生产规模达9.5万吨/年。 随着企业多年发展,国内外客户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对大型风电铸件等高端装备基础关键核心配件需求量日益增加,现有审批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需要。为此,企业投资8000万元,通过产能置换方案,拟淘汰5台感应炉,增加6台中频熔化炉和1台电弧炉(冲天炉、电炉等熔化设备均已列入《浙江省铸造产能清单(第二批)》),同时对现有各生产工序配套环保设备改造提升,以实现连续生产,并使企业排污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1-330212-07-02-508343)。备案内容为:项目实施后高端配件产品生产能力由9.5万吨/年提升到28万吨/年。技改后企业所有铸造设备均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2019年浙江省铸造产能清单(第一批)》、《宁波市第二批铸造产能置换方案》范围内,即15t/h冲天炉4台、5t电弧炉1台、感应炉20台(其中45t 1台、20t 3台、15t 7台、6t 2台、5t 4台、0.1t 1台、0.2t 1台、0.5t 1台)。 | 有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冲天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干法喷粉脱硫工艺+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中频电炉废气:经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电弧炉废气:经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混砂废气:收集废气经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砂再生废气:收集废气送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 浇注废气:造型一单元、造型二单元造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后+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三单元、海洋工程车间造型废气在车间呈无组织扩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 噪声:(1)总图布置上:合理布局,尽量将噪声大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部,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2)本项目配套环保风机数量较多,环评要求企业对风机采用隔振基础、柔性接头、支架等。选用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的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口,对高噪声送风机设施单独的风机间;(3)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合理配置绿化物种及高度,以提高绿地和树木对噪声的阻断和吸收衰减作用;(4)源头控制上: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生产设备。②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声。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5)管理上: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炉渣、集尘灰、脱硫渣、废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其中炉渣、集尘灰、脱硫渣、废砂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宁波市隆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费原料包装桶、废催化剂等委托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05 月31 日 至2022 年06 月07 日(5日)
公示时间:2022-05-30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