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学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能力,现将《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浙江省应对“五断”等极端情况应急联动指导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各部门要继续持续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把历史的教训、别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持续健全应对极端天气灾害“五停”工作机制,提升预警水平和“五断”等极端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其他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相关责任。 二、健全方案预案,规范工作规程。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本行业相关“五停”“五断”工作指引或方案预案,根据预警信息和等级响应要求,明确“五停”范围、标准、措施和步骤;细致排查供水、供电、通信、交通道路(含轨道交通)、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是否存在中断的风险,细化制定“五断”风险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实施主体依据“五停”“五断”工作指引或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社会动员。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实时监测极端天气变化及有关水雨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密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五停”信息,增强公众覆盖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短临预警信息和“五停”指令扁平化快速直达责任人,督促落实“五停”应急措施。水利、电力、通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应对“五断”等极端情况要求修订专业或专项预案,按照涉及的区域、单位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一点一策”防控措施,严防“五断”后次生灾害的发生。涉及城市生命线工程的企事业单位要负责编制本企业本单位的应对“五断”方案预案、细化工作指引。 请区级各有关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本行业或本系统“五停”“五断”工作指引或方案预案报区防指办(具体见附件)。 “五停”联系人:张露,联系电话:89298317; “五断”联系人:杜静萍,联系电话:89298310。
宁波市鄞州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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