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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0 10:05 来源: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

    本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如对该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请于上述期限内向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附上被征收人身份证、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复印件。

    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轨道交通七号线项目征收现场办公点(惊驾路58弄12号,原戒毒所)

    戎家工作组:17758223108,王家工作组:153972023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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