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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51490/2022-9309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建议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参照省特色 农业强镇奖励政策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2-04-25 10:22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鄞农发〔2022〕47号
正文内容

  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姜山镇列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建设主体姜山镇人民政府,总投资5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全额下拨到姜山镇,区镇财政配套800万元。2019年我区出台《宁波市鄞州区创建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鄞政办发〔2019〕68号)规定“省特色农业强镇区级财政给予创建镇500万元奖励”,“创建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后,对创建镇进行一次性奖励。”鉴于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导向一致,但要求更高,申报更难,建议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参照省特色农业强镇的奖励政策,也给予创建镇500万元奖励。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李俊婷,联系电话:0574-8741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