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1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及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2]9号),现就我区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五楼1509办公室(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党校旁)。

3、考试缴费。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5月27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和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化注册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

(二)报名确认时间

本次报名确认工作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考生报名确认由辖区医共体分院代理,医共体分院统一报总院。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根据下表时间安排报送区卫健局。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日期

具体时间

考生所在单位

5月16日

上午8:30~11:30

区妇幼保健所、区疾控中心、急救站、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皮防站、钱湖医院

下午2:30~5:15

宁波市眼科医院、宁波市肛肠医院、宁波市康复医院

5月17日

上午8:30~11:30

宁波市第六医院

下午2:30~5:15

宁波明州医院

5月18日

上午8:30~11:30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下午2:30~5:15

5月19日

上午8:30~11:30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下午2:30~5:15

5月16日-19日

上午8:30~11:30

民营医疗机构(除宁波明州医院外)、个体诊所、厂(场、矿、校)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

下午2:30~5:15

   (三)准考证打印

 6月27日至7月3日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为7月2-3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或登录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www.zjyxjl.org.cn)网站,在“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下载成绩单。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三、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四、其他事项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把本次考试报名等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确保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巧波    电话:87418653

    

    附件: 1.202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2.2022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专业设置对照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