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科室、各行政村(社、居、渔): 为更好地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确定《2022年云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理。
附件:1.云龙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2022年云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