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9675/2022-919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2-04-20 10:43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2月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民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局党委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根源剖析、对照检查,广泛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3大方面15条意见28个问题,细化为10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积极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检查验收;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主动扛起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到点到位,整改责任到岗到人。三是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整改落实。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逐个验收、挂牌销号。在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定期上报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巡察反馈问题2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0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追缴资金32.3万元。 一、关于“学习传达党的理论精神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对党的理论和上级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提高对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的深刻认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中层会议等方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2021年9月28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依次做主题发言,取得良好学习效果。履行民政强基兜底赋能职责,凝心聚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清单全覆盖”等实践行动,新建改建的1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等全部投入使用。 (二)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等方式,年度组织开展了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人撰写了学习调研文章1-2篇。编制出台了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线上学习,目前全局有8人得分超过4万分。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深入谋划民政工作,加深对民政工作长远发展的主动思考。局党委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民政事业发展新形势,如结合数字化改革最新要求,讨论救助审批权试点下放工作。强化工作思路对实际工作的有效指导,通过基层调研走访、借鉴先进经验,加大对民政特色工作的谋划。2021年高标准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积极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申报创建,打造了“鄞龄智慧养老”平台。 (四)强化攻坚克难意识,着力破解工作堵点。一是做好殡葬规划和政策落地。《殡葬专项规划(2020-2035年)》形成定稿,《宁波市鄞州区公益性生态墓园管理办法》《宁波市鄞州区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数字殡葬建设纳入了全区数字化改革整体部署,数智墓园建设方案编制完成。二是全面推进殡葬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4月至9月,开展了全区殡葬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公墓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殡葬综合服务优化等12项重点任务。出台了《关于惠民殡葬政策提标增项扩面的通知》等,配合以生命文化园建设为切入点,加速殡葬管理规范化改革。三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查摆“5个不够”“6个不良倾向”等工作作风问题,就殡葬管理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实效性,保障民政法规政策坚实落地。一是抓执法能力提升。组织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案件调查处理能力。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合法合规,就个别案卷质量不高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抓联合执法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经营性公墓收费情况、殡葬用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行政指导,累计组织了专项整治55次,规范经营行为200余起,劝离无证摊贩400余起。三是抓地名审批流程。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新外滩一号”等不规范地名已整治完成。以“欢乐海岸”地名执法案件为试点,积累了地名执法经验。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履行民政职责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六)压实兜底性工作责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全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纳入了《鄞州社会福利设施专项大纲》,力争尽早落地。推进区社会救助站选址改建扩建,按照三级救助站标准,提出了前期建设设想。保持民政低保窗口工作人员稳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等政策学习,提升了业务经办能力。 (七)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多元服务供给。一是深入谋划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发展。在民政“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发展”的6项举措,在《鄞州区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大纲》中对全区养老资源与人口规模进行了充分研判,结合《鄞州区“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水平。二是积极打造“鄞龄”智慧养老品牌。以省“浙里养”和市“甬易养”平台为依托,打造“鄞龄智慧养老”平台。目前,该系统已纳入了全区智慧城市建设体系,2022年初上线试运行将实现“一键助餐”和“一键助学”两大应用场景。三是持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2021年10月,2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实现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2021年10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323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展了实地走访,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和业务指导。“家院互融”服务向3大类30余项个性化服务发展,开展了130张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提升居家生活中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水平和生活质量。四是切实提升老年送餐车使用效率。对“爱心车轮”老年送餐车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拓展。目前,全区21辆老年送餐车均正常使用。五是做好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整改。2019年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八)找准社会组织发展定位,夯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基。一是加大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开展善园慈善周活动,推出19个项目,筹集善款272万余元。在“9·5中华慈善日”开展慈善文化宣传,启动了“社区基金运营官”培养计划,社会组织、高校专家、镇街代表近50人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二是加大社会组织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2021年区级鄞领公益创投活动共吸纳50余家机构申报各类公益项目87个,最终入选42个项目。鼓励政府各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2021年区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总金额已达261.6万元。三是推动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高效运行。区社会组织创新园加大对小微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力度,2021年以来,新入驻9家发展潜力大的社会组织,联动开展“微创投”“六务”管家团服务12场,覆盖50余家社会组织。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流程。更新设立了2021年鄞州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评审以外聘专家为主,强化了等级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提高舆论引导协作能力,积极依托“鄞州发布”“鄞州政务”等阵地做好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相关工作获得省部级媒体平台多次报道,共发表60余篇。 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着力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局党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鄞州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鄞州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1年3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会,签订各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2021年以来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违纪警示教育。2021年8月3日,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对相关违纪案例在全局大会上做深入剖析。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一)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对违规用车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目前该人员已主动退还全部违纪款项并离职。同时加强汽车加油卡管理,2021年对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开展了3次全面对账检查,无违规行为。就公车管理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二)严格规范会议培训活动。培训前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规范会议签到手续,对会议预算明细严格审核把关。相关费用支出由业务科室、财务科室和局领导三重把关审批,确保规范使用。就会议费开支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 (十三)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工会活动组织前制定详细方案,各项支出按规定按标准报销,并附实际参加名单,工会慰问严格执行了审批制度。就工会经费使用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四)组织开展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开展慰问时,认真制定详细方案,严格按标准开支费用。就离退休人员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七、关于“工程和服务项目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五)严格工程项目监管。2021年9月23日,组织负责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习。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相关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条款等事项做到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合同签订经单位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 (十六)规范服务外包管理。2021年9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鄞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升了服务外包规范意识,同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与廉政约谈。重新签订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入户调查和探访关爱服务项目合同,明确首付款为50%,并设置了余款支付的前置条件和考核措施。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相关条款的把关,经局法律顾问审核、党委会议审议后签订。相关预算结算及业务资料做到分类整理、清晰留存。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内控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七)加大资金补助运行监管。2021年8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项目中标供应商。2021年9月,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10%的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满意度测评基础上,对每个服务片区再抽查10户进行服务质量回访。对下拨至镇街的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跟踪,使用后仍有结余的及时收回。2021年9月已收回以拨代支项目结余款项32万元。就资金补助运行监管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十八)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限额以上支出一律实行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对特殊情况下的大额现金提取使用,加大分析研判。就大额提现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工作约谈。 (十九)调整食堂管理体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及服务外包,食堂备用金款项已收回。结算食堂费用附有详细每日配送清单,加强了对机关食堂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保障民生。一是提升理论联系实际水平。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等严把质量关,对新情况、新形势重点关注、重点研判,形成《全域统筹:基层治理的“鄞州解法”》等调研成果。二是强化业务工作能力。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更新民政业务知识,提出合法合理化解意见,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民政救助窗口工作人员严把社会救助审批关,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建立联系基层长效机制。每位班子成员联系了5个以上村(社区)、民政服务机构,打造了一批特色明显、功能齐全、品牌突出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尚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一)突出政治标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一是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增配了2名年纪轻、干劲足、基层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优化了班子年龄结构。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二是集中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殡葬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经顺利结束,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民主生活会动真碰硬。2021年9月9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班子成员之间做好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主动认领,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格、硬碰硬,杜绝了个别班子成员好人主义现象。 十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二)规范局党委会议程序与讨论机制。会议材料准备充分,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局办公室,经局党委书记审议后确定上会议题,做到会前发放。规范资金使用讨论机制,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外的工作加强关注,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做到了逐项进行表决,确保讨论充分。指定专人如实记录集体决策详细过程和表决过程,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局党委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加强对年度党建工作的思考谋划,制定出台《2021年鄞州区民政局党的工作要点》,局党总支与支部计划各有侧重,部署开展了8项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二是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发挥局党总支以及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在做好日常党建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党建品牌建设,积极创建“民政聚星行动”机关党建品牌。三是切实履行支部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1年以来,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30余人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组织走进全国第一批廉政教育基地慈城清风园、宁波两新红领学院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四)全面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一是选优配强年轻干部。加强了年轻干部梯队培养,2021年,推荐了2名成熟可用干部并晋升为区管领导干部,晋升了1名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正科级并推荐为副处长级储备干部人选。二是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对3名较长时间在同一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3名90后干部先后在区委巡察组、区拆迁办、区委组织部挂职锻炼。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请休假审批,并向办公室上交审批表备案表,局办公室加大了对请休假审批的日常监管抽查,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外出报告和请休假相关制度。 十四、关于“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五)配齐配强镇街民政工作队伍。督促指导各镇街按省民政厅关于基层民政专职服务人员的要求配置,目前共有民政专职工作人员85人,基层民政力量配备已全部达标。选配了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民政窗口工作,同时加强对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1年7月23日,召开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专题培训会,6个首批试点镇街业务经办人员20余人参加;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座谈会,明确家庭养老床位工作要求。 (二十六)持续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社工招聘力度。按照每250户配备1名社工的标准,根据每个镇街总入住(实际管辖)户数及社区工作实际需求配置社工。2021年新招录专职社工176名,目前,全区共有社工1686名,建立完善了社工招聘人才后备库,保障了社区社工配备。二是丰富社工能力培训。多维度培训打造社工轮训营,首次举办社区副职干部研修班,对全区240名新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全区社工持有社会工作者职称证书比例达76%,居全市前列。三是加强社工关心关爱。对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社工开展“耕耘奖”评选,28名同志获得该称号。我区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年平均工资已达到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1.3倍、1.1倍。四是落实社区社工减负。严格控制社区准入事项,将盖章证明准入目录从17项缩减为10项。在潘火世纪花园社区、东胜王家社区设立减负增效监测点,常态化监测社区减负工作。五是完善社工评价机制。2021年9月,新评选5名村社干部为社会工作领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加强社区干部招考力度,目前,已定向招录了1名公务员和2名事业编人员,1人选拔进入街道领导班子。 十五、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较为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十七)重视出国(境)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次数、审批、事项报告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学习传达和警示教育。证照已做到“应交尽交”,人员已做到“应备尽备”。就出国(境)管理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二十八)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因私出国(境)审批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人事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就未经审批出境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诫勉谈话。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求,以整改成效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确保后续整改落细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项目,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二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笼子,有力落实“一岗双责”,把清廉民政建设引向深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打造民政发展优良环境。三是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一批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常态局面。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共同富裕”赋予民政的重大责任,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5765;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邮编315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31719306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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