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628/2022-92653 | ||
组配分类 | 标准、目录 | 发布机构 | 咸祥镇 |
生成日期 | 2022-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咸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
发布时间: 2022-03-31 14:24 信息来源: 咸祥镇 信息来源: 咸祥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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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涉及全镇的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 (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事项; (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社会管理事项;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事项。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包括: (一)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二)其他重要的土地、海域、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四、需要乡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咸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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