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顺利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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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的有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需全面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今年一月份,土地出让收入已顺利实现由税务部门征收入库14483万元,其中出让地块3宗、划拨地块4宗、补缴收入134笔。鄞州区姜山镇JS-07-i7工业地块出让金收入作为全大市首笔经由税务部门直接征缴的出让金业务,在征收系统不成熟、缴纳环节不顺畅的情况下,经过税务机关、资规部门、财政部门、银行系统、缴款企业的充分沟通和倾力配合,通过各环节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无缝对接,赶在合同约定缴款期限前顺利实现保证金通过银行查缴方式缴入国库。该笔出让金的成功征收也为其他地区的征收和系统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