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055/2022-8787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公示 |
发布日期: 2022-02-02 11:03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
2021年以来,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建设,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依靠数字赋能,加强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动态监测,提升高额费用预警能力,形成精准预警,全程监控,多层保障的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市医保局和区纪委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现将2021年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总结公示如下。 一、2021年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1.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应保尽保。 2.推进医疗救助数字化改革,建立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预见性。 3.适当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逐步提高困难群众慢病门诊保障水平。 4.做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对困难群众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资助。 5.推进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联合化解工作。 二、2021年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1.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资助参保率达100%,截止到12月底,资助困难群众参保5859人,资助参保补助资金392.9万元。 2.推进医疗救助数字化改革,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截止到12月底, 医疗救助对象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医疗救助结算107990人次,救助资金支出934.56万元;因病致贫类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追溯结报25人次,救助资金支出14.38万元。 3.实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截止到12月底,纳入医疗救助系统的困难人员共计5535人,其中特困供养372人,散居孤儿16人,低保3204人,困境儿童60人,低边595人,重点优抚对象287人,精简职工11人,见义勇为者6人,困难残疾人984人。 4.建立高额费用预警机制,落实困难群众高额费用化解。2020年我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5万以上人员共计10人,通过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扶助、残联补助、扶贫办补助、医保慈善合作帮扶项目等多种途径开展救助,成功将10人的医疗费用化解到5万以下,合计化解66万余元。 5.助推困难群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2021年9月根据全市统一政策,对区内9200多名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资助参保“天一甬宁保”,财政补助支出130万。 6.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市医保局的大病保险统一调整政策,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大病保险政策,针对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体,加大重特大疾病和救助对象保障力度,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80%,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下一步,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助力共同富裕标杆区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弱有所扶,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患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实施倾斜保障,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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