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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42/2022-10414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15:5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文件编号 鄞政办发〔2022〕70号
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宁波市鄞州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甬政办发〔2022〕57号)要求,优化提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高层次推进美丽鄞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先行”,对标“七创争先”新目标新要求,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系统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向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高水平建设美丽鄞州、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获评省级四星级及以上“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数字化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绿色低碳,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水平。

1.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深化推进铸造、电镀等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强制性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绿色示范创建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与“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建设。到2025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0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达到100家次,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达到2家,明州经济开发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园区)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推进分类收运体系优化升级。探索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明确源头分类标准,推进分类贮存。优化升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分拣体系,探索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持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企业水平,提高收运体系覆盖率。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工作评价机制,制定收运单位规范化管理与运行考评办法,推动收运体系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区生态环境分局)

3.扩宽综合利用途径。聚焦粉煤灰等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坚持绿色循环,提升农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

1.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按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求,完善农牧对接方案,持续推广绿色发展模式。建设“肥药两制”改革精准管控系统,建立生产主体的“一户一档”数据库。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遵循分类收运、就地消纳、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原则,完善区秸秆打捆收集企业(合作社)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体系,规范动物医疗废物收运。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3.提升资源利用处置水平。对标秸秆全量化利用国家重点县工作,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等病害畜禽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坚持绿色理念,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宣扬“无废”理念,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倡“光盘行动”,宣传“文明餐桌”,以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大型餐饮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五大行动”,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开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以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为重点,提高各类包装材料绿色化、减量化、使用循环化水平,广泛推广订单快递、入厂物流、仓配一体、逆向物流等服务新模式。(“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系统,加强智慧收运管理,推进一体化收运延伸至城乡接合部,实现智慧收运监管平台主城区全覆盖。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升分类精准率。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持续加强“四分四定”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推进村级可回收网点与城市回收体系对接,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76%。(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3.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广“搭把手”智慧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开展“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设,增加智能回收柜投放,提升废品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规范装修(大件)垃圾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健全“一个平台、双轨运行、全程监管”装修(大件)垃圾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装修(大件)垃圾绿色智慧平台,严格执行分类投放,推广预约制,规范装修(大件)垃圾暂存点设置,逐年提升暂存点规范化率,消纳场地硬件设施接入率100%,实现线上线下全程监控。到2025年,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保持正增长。(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4.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构建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到2025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范围覆盖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和餐饮外卖领域。(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邮政管理局)

(四)注重全程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全面执行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绿色施工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优化桩基选型,实施泥浆就地固化,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2.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以建筑垃圾五分类原则为基础,推动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全方位掌握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资源利用量等数据,强化统计分析,研判建筑垃圾发展趋势,完善全过程管理。(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3.健全建筑垃圾利用产业链。建立健全再生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制度,加快构建再生建材利用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强调风险管控,增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1.强化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体系,鼓励集中收运服务企业开展延伸服务,帮助、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包装、暂存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2.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推进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技改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平战”快速转换机制,提升涉疫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应急处置需求。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六)深化数字改革,推动固体废物高效智能监管。

1.强化固废管理数字赋能。按照上级“无废城市”集成场景应用体系建设要求,强化对接,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谋求各固废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有效推进固体废物源头管控精细化、运收过程专业化、处理处置规范化、存量清零动态化,实现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服务和闭环管控。(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2.提升数字监管服务能力。全面应用“浙固码”,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推进迭代升级“机动车维修协同服务”场景应用,加强推广智能化储废容器,全面实现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到2025年,新增“浙固码”应用覆盖企业不低于100家。(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3.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固体废物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将固体废物作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发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报送、例会、推进和考核监督、联络员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考核评估,制定考核办法,把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示范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设立“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落实建设相关工作经费保障。扩大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支持“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出台资金奖励政策,激励企业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培育“无废”理念,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拓宽“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广度和深度,全面开展推动无废工厂、园区、学校、乡村、医院、景区、工地等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