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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71/2022-102644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舒哲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0 14:13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鄞组通〔2019〕16号)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鄞党办〔2019〕12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舒  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毛李丹同志任团委书记(副科级),免去其政治处一级科员职级;

邱宁利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

乐玲君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孔海云同志任直属司法所一级主任科员;

邬雨欣同志任横溪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俞建飞同志任横溪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蒋益芬同志任潘火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叶飞红同志任下应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钱秋儿同志任姜山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张  艳同志任中河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陈  娜同志任首南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毛李丹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2年9月28日共青团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算,其他同志的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2年9月27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其中新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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