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伪造“假证”!鄞州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及时发现一起案件

发布日期:2022-01-07 09: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22年1月5日,鄞州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受理一套普通一手房登记业务时发现了“假证”。得益于一窗受理平台大数据联通技术,窗口工作人员在纳税环节系统自动核查家庭住房套次时发现了问题。

  由于系统自动核验办事人住房套次时出错,受理人员人工查询了买受人钟某的民政信息、公安户口信息,发现大数据同步的“结婚登记”状态与钟先生自主提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簿等信息有所出入。慎重起见,工作人员让钟先生在窗口稍做等待,对其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做进一步的信息核查。在工作人员核查之际,钟某发现提供假证一事已有败露迹象,遂伺机离开。

  经核查,钟某实际婚姻状态为结婚状态,结合钟某的行为判断,这套离婚证、离婚协议造假的可能性极高。当日,婚姻登记处通过向离婚证办理所在地核实情况后,基本判定此证为假证。中心负责人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在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中,假产权证、假离婚证等屡见不鲜,各种假证的伪造水平也参差不齐,有些一眼能辨,有些真假难分,还有些人会冒充卖方、买方,抱着窗口工作人员会疏忽大意发现不了的侥幸心理以期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进一步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2021年12月29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宁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骗取不动产登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两部门将对在各类登记事项中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涉事群众依法严肃处理,有效打击了以上“假证”、“假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