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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9675/2021-8801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行政区划与地名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维里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05 10:28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鄞民〔2021〕115号
正文内容

浙江省宁波市维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维里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材料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镇建筑物(群)名称管理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姜山镇曙光村“鄞州区JS-15-L4(姜山镇曙光村2号商业)地块”项目新建房屋命名为“维里商务楼”。该项目东起规划用地,南滨姜山横河,西临下塘河,北靠东光路。总用地面积4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54.40平方米。含义:“维”指连接维系,“里”指人所居住的地方,寓意联系周边百姓,为邻里百姓和企业提供服务。

接文后,请按照《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做好标准地名使用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