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农民收入区县TOP10公布鄞州位居全省第四列全市首位

发布日期: 2021-09-24 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9月23日是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当天,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了《2020年浙江农民收入区县TOP10》,鄞州以42794元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四位,全市首位。

去年,我区积极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收益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权利。同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业第三产业,包括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业等。建设一批特色农村、“网红”农村,以古镇古村、山水民宿、亲子采摘、疗养胜地等形式,提高农村居民增收能力。

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794元,首次突破4万元大关,比2019年增加2841元,同比增长7.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73:1,同比前年下降0.02。

去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影响,我区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复工复产复市加速推进。去年二季度起经济增长顺利由负转正,重新恢复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农村居民收入基本保持稳中有增势头。而且,从增速来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自二季度后明显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2997元,增长3.3%,占比53.7%;人均经营净收入12467元,增长15.1%,占比29.1%;人均财产净收入1795元,增长2.9%,占比4.1%;人均转移净收入5534元,增长8.3%,占比13.1%。对此,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渐完善,养老金标准调整、失业补助金发放以及特殊群体困难补助、政策帮扶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居民获得的政策红利、所得实惠在疫情期间没有丝毫缩水,因此转移净收入所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