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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21年1-8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9- 02 09: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截至2021年8月30日,鄞州区共收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72749.86万元,支出57484.19万元,总体支出进度81%(不含参照直达),目前全市排名第7名。其中: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总数73个,总预算金额38715.41万元,已分配38715.41万元,形成支出25230.19万元,支出进度65.17%。接收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254万元,形成支出3254万元,支出进度100%。区级配套直达资金29000万元,形成支出29000万元,支出进度100%。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07%。

  一、直达资金分配现状

  (一)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抚对象补助、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及农田建设补助等方面,涉及教育、民政、人社、卫健、住建、医保、农业农村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8个部门、社保专户及各国有金融企业,73个分配项目。

  截至8月30日,已有37个项目支出进度完成100%,项目个数占总项目数50.68%,较7月底增加8个项目,支出总数16503.53万元,占总支出数65.41%。具体项目涉及普惠金融发展、社保、教育、帮困及助残等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5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3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00万元,免费教科书补助1021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63万元等。

  按照财政部文件(财金〔2019〕62号)要求,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安排2000万元用于充实区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安排700万元给予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助;安排300万元给予合作银行一定风险补偿。

  同时,有23个项目支出进度偏慢,支出进度在序时进度以下,其中13个项目支出进度仍为零,包括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子项目(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部分学校子项目(校舍安全保障、教学档扩建设备及食堂设备及公用经费补助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二)省、市、区配套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本月,我区29000万元区级配套直达资金已全部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00万元。接收市局下达的省配套直达资金3254万元,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部已形成支出。

  (三)参照直达资金直达分配及支出情况

  本月新接收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07%。

  二、直达资金进度较慢原因及后续预计支付进度

  一是相关政策文件出台较晚。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住房租赁项目改建类占比较大,根据《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改建项目的申报需符合我市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市级文件《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甬建发〔2021〕53号)于6月才刚出台,我区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改建类项目审批缺乏依据。区住建局根据市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草拟了《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鄞州区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征求了意见。2021年8月3日,区府办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座谈会进行讨论,并根据各单位意见,目前正在公示中。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受程序限制。如设备采购经费需经过采购程序、安装检验后才能支付;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项目申报后审批权限在市住建局,因此整体推进速度较为缓慢。目前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已向市住建局申报项目8个,其中新建类项目3个,托管类项目1个,运营类项目3个,居间类项目1个,审批需通过专家组评审,时间无法确定。

  三是部分项目支出受进度限制。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申请了财政部和发改委的补助,财政直达资金只能用于主体改造部分,且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出,建设单位正在加快工程进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相关项目多于下半年开展,因此支出进度较缓,预计10-11月完成支出。

  三、本地区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方面采取的做法

  一是在传达协调上下功夫。紧盯市局“两直”资金钉钉群,关注市局发布各项通知。具体包括接收上级各类通知文件、预警信息。及时在区内传达各项通知文件精神,处理好各类存在的问题,做好各类报表数据的分析、形势研判,及时上报市财政。

  二是在规范支付上出真招。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合规支付直达资金,着力规范直达资金的下达和使用,及时发现拨付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三是在监督管理上求实效。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一周一次常规通报,一月一次全区通报机制。具体通报各部门、各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督促部门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推进资金常态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留痕。

  四、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根据监控预警实时系统,及时发现2条未导入明细预警,并及时联系部门对明细进行导入,完成直达资金支付全过程。

  五、针对支出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防止重预算轻执行现象。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直达资金在稳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位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合理分配确定直达资金对应的使用项目。确定项目时,需按照直达资金文件的使用要求,对分配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尽量选择一些执行进度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防止预算分配与执行进度脱节现象。

  (二)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尽快落实直达资金执行。对一些上级文件使用细则未出或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的项目,各部门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跟进上级政策、文件发布等相关动态,待上级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后尽快支出,同时做好项目支出前期准备。

  (三)完善日常通报机制,加强资金监控督促协调。目前,区财政将每周一次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每月向区政府通报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各部门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排摸项目实施中的梗阻,尽快解决难点、堵点,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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