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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9-02 14:3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2021年8月21日,王兆波区长主持召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讨论研究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区发改局提交的《鄞州区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是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效举措,也是我区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组建合资公司,有利于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个作用,加快全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产业降本增效。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光伏产业联盟,筛选引进一批前景好、资质优的下游产业链关联企业,加强产业协同、产销衔接。要坚持因地制宜、就近消纳,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并举发展,优先支持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全面推进光伏多元化利用。到2025年,我区光伏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规模达到15万千瓦以上。

会议要求,区发改局要积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区发改局、鄞工集团等单位要加快组建合资公司,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完成光伏规模化发展目标任务。要加强与市级电力单位在电力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为鄞州“十四五”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要强化设计规划,充分考虑光伏设施安装的景观因素,因“顶”制宜,分类实施,达到洁化美化、整体和谐的效果。

二、审议区综合执法局提交的《关于践行公园城市理念高质量打造绿色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践行公园城市理念,高质量打造绿色宜居环境是办好今年区政协全会提案的需要,更是提升鄞州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以人为本、普惠民生,建管并重、协同发展,数字赋能、智慧养管”的原则,以推进绿色宜居环境为主线,以优化生态格局、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城市文脉、提升治理水平为抓手,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践行公园城市理念高质量打造绿色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城在绿中、生态宜居、功能完善、文化传承、治理高效的公园城市绿色宜居先行区。

三、会议书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发改局提交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共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框架协议(送审稿)》、《鄞州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鄞州区对接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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