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订背景
宁波市小微企业园补助政策的实施,为加快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培育支持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加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二、文件修订依据和过程
(一)政策依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
(二)修订过程:鄞州区小微企业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开始以来,开展了对全区小微企业园发展情况的详细调研,听取了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单位及各园区建设运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与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了政策修订的对接商讨,于2021年初形成修订初稿,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后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最后形成送审稿。
三、政策主要内容及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一)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总体框架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总则、补助(奖励)对象、补助(奖励)标准、申报程序、资金拨付程序、监督与管理、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专项资金的用途和使用原则。
第二部分为补助(奖励)对象。列出补助(奖励)范围及对象的符合条件。
第三部分为补助(奖励)标准。明确补助的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为申报程序。明确申报及立项流程。
第五部分为资金拨付程序。说明资金拨付的流程。
第六部分为监督与管理。说明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及资金使用监管的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办法执行日期及解释权的界定。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周锐,联系电话:89296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