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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878/2021-79521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工商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14 17:11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政策原文: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政策修订背景

  根据《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06号),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做好品牌培育工作,更好地推进和保障质量强区建设,我区于2020年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实施以来,培育、扶持、发展了一批争创各类品牌的企业,为进一步有效发挥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二、文件修订依据和过程

  (一)政策依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06号)。

  (二)修订过程: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以来,开展了对全区相关品牌建设企业的详细调研,听取了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与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了政策修订的对接商讨,于2021年初形成修订初稿,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最后形成送审稿。

  三、政策主要内容及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一)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总体框架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总则、范围及对象、补助或奖励标准、申报程序、资金的审核及拨付、资金监督与检查、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了专项资金的作用、依据及原则。

  第二部分为范围及对象。明确了资金支持对象及使用范围。

  第三部分为补助或奖励标准。明确了资金的补助或奖励标准。

  第四部分为申报程序。明确了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第五部分为资金的审核及拨付。说明了资金的审核及拨付的流程。

  第六部分为资金监督与检查。明确了资金监督与检查的职责分工及处罚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明确了资金发放变动的应对方法,本办法的实施及解释权及调整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1、第二章 范围及对象中第五条第二点原“鼓励企业(组织)实施质量提升项目,推动行业、企业提升质量水平”,现调整为“鼓励企业(组织)实施质量提升项目,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推动行业、企业提升质量水平”。

  2、第三章 补助或奖励标准中增加第七条原“对当年度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且一次性注册两个国家(地区)以上的,按每件商标最高6千元的资助”。

  3、第三章 补助或奖励标准中第十条原“对获得“品字标”证书的企业(组织)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现调整为第十一条“对获得“品字标”、绿色产品证书的企业(组织)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补助”。

  4、第四章 申报程序中第十三条中增加第二点“(二)新获注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提供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核准部门批准件(中文翻译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5、第四章 申报程序中第十三条中增加第六点“(六)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相关证书;”。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吴波,联系电话:89296369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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