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
发布时间: 2021-06-23 11:09 信息来源: 塘溪镇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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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特制订《塘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涉及全镇的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卫生计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 (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事项; (三)土地和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四)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社会管理事项;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事项。 第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四)重点地区发展部署规划; (五)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第三,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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