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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鄞州区民政局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7 15:11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在各科室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现将《鄞州区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鄞州区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鄞州区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

单位

决策依据

履行程

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其他需公示内容

1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发展专项

基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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