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部分业务错峰办理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04-07 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全区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安排部署,我区将于4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省级社保信息系统。因前期我市社保业务已暂停办理二十余天,新系统上线初期,预计社保业务办理将迎来高峰。为减少各级社保服务窗口人员排队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此,现就社保部分业务错峰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如办理以下社保事项的:跨省个账转移、清算和劳模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高级专家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退休高级技师增加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等,可避开4月9日至4月16日经办高峰期,在4月19日之后再前往社保服务窗口办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