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柳制定基层调解队伍激励政策激发调解员活力

发布日期:2021-04-06 14: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咣当!咣当!洗刷刷……”老旧小区住房本就隔音差,如果楼上群租又经常半夜回家,对楼下居民会造成极大困扰,这也是目前城市社区中突出的物居业矛盾问题,为改变基层调解员队伍专职化弱、保障力度小、晋升渠道窄的局面,东柳街道在去年创新成立全省首个街道“柳安”社会矛盾协调处理研究中心、打造“老潘+小潘”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又制定了街道级的调解队伍奖惩激励办法,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保障,激发调解工作热情。

类似上述纠纷的问题不需“老潘”出马,只需由“1+3+X”调解队伍中的“小潘”即可解决。幸福苑社区调委会的王贤良就是这样一位“小潘”,他面对群租扰民的问题并未直接要求租客与楼下住户面对面,以免激化矛盾,而是约上了群租房的中介,与社区民警、房管所工作人员、社区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一起通过上门走访了解房屋现状、谈心讲法等方式迂回调解。并联系房东,讲解房屋包租、改变结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3天即消除消防隐患、半个月实现租客调整,去年年底,经王贤良回访了解到,房东已将房屋出售给一户人家用于自住,群租房扰民事件得到彻底化解。

“1+3+X”调解队伍是经街道专兼职调解员队伍选拔流程甄选出来的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热情的队伍,每年由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考核评定小组进行质效、以奖代补、等级升降等方面的考核,调解员等级评定采取积分制,分金牌、银牌、铜牌三个等级,其中金牌调解员有望优先考虑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但是如果出现不符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也将及时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严苛的基层调解队伍建设也配有空前的激励措施,如对案件补贴,在区级发放“以奖代补”经费的基础上,再按1:1的额度另行奖励;对调解员个人有月度“特殊津贴”奖励、年度一次性奖励等;对个人调解工作室下拨日常运行经费;此外,在获市级以上荣誉时再增发奖励3000至10000不等。

“今年街道出台调解队伍奖惩激励办法,不仅是为了调动调解员个人工作积极性,而且是运用标点符号“缺少成对漏斗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运行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实践落地标点符号”缺少成对。东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永波说道。

下步,东柳还将探索一套物居业矛盾方面的“小潘”调解案例集,为全区乃至全市的老小区物居业矛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