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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年蓝青小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4-20 18:57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

一、招生计划

2021学年蓝青小学招收8个班级,每班不超过40人总计不超过320人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确定的员工子女等进行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

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招收“统招走读生”“统招住宿生”,并进行分类摇号。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公证机构全程参与。

类别

计划招生人数

认定部门

计划招生总人数

政策生

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

区双拥办、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初审

320人

(招收8个班,每班不超过40人)

在鄞州区(含东钱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0

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初审

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

12

区侨务办、区台办初审

本校教职工子女、举办方职工子女

25

校董事会、举办方董事会初审

统招生

统招走读生

168


统招住宿生

70


备注:1.以上各类计划单列的政策生报名后由相关部门初审,最终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鄞州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认定,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9}112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35号)、《关于实施“万有鄞力”引才工程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实施意见》(鄞党办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2.符合鄞州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填报第一批次志愿。鄞州区行政区域,指鄞州区(含东钱湖度假区、高新区的聚贤街道、梅墟街道、新明街道)。鄞州区外的可以填报第二批次志愿。但应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日期(5月14日,不含5月14日)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5月18日(每天7:30—22:30

2.报名方法:

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鄞州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东钱湖度假区、高新区的聚贤街道、梅墟街道、新明街道报蓝青小学,需进入东钱湖或高新区的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操作演示》视频

四、录取时间及办法

6月22-23日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628-29日进行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补录,并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五、收费标准

学费40000元/学期,住宿费9800元/学期,校服费、餐饮费等其它费用另计。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东路928号

咨询电话:0574-88056767/0574-88067878

学校邮箱nbsyzlqxx@163.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蓝青小学

校长微信公众号沈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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