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1年以来,我区共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奖补)137个(不包括原鄞西),已完工项目109个,正在实施项目28个,涉及9个镇118个村,累计已投资1.65亿元,下拨财政补助资金8625.64万元。其中,2020年已完成13个项目的验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1441.4839万元。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尚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从面上情况看,个别项目进度偏慢,进展未达预期,400万以上项目需经区级平台进行招投标,按规定要走发改立项程序,而走发改立项程序将项目进度偏慢。
二是从实施情况看,项目统筹平衡难。部分项目申报向经济相对薄弱镇倾斜,导致有些镇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村没有安排过项目,比如姜山镇有50多个村,还有将近20多个村没有实施过项目;由于“近五年已经实施过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村”一票否决的限制,在对一些自然村较多的大村由于这个条件限制不能进行项目申报。
三是从管理情况看,乡镇干部大多为兼职,个别业务还不够熟悉,指导不够有力,导致个别台账资料不够规范,导致验收资金拨付慢。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镇村沟通联系,实施工作督查和跟踪问效,倒排工期、倒逼时间,督促在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未启动项目抓紧实施,确保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对长期未实施的项目,实行项目终止退出机制。并加强与发改、自规等区级部门及有关镇村的沟通协调,在立项、规划审批、用地保障等方面探索简便易操作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统筹安排。下步申报工作将统筹平衡,摸底排查全区共有多少行政村还没有开展过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对于还没有开展过的村优先考虑安排;区财政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对接,建议对于自然村较多的大村予以放宽,适当多安排项目。
三是加强培训。制订出台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明晰审报各项程序,并继续严把“核、批、建、验、管、示”六个环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台账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