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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679/2021-80686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云龙镇
生成日期 2021-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鄞州区云龙镇慈善分会关于做好慈善募集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4-01 09:22 信息来源: 云龙镇
政策原文:关于《鄞州区云龙镇慈善分会关于做好慈善募集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现就关于《鄞州区云龙镇慈善分会关于做好慈善募集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2021]13号)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起草背景

1.2021年1月,鄞州区慈善总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救助工作的意见》(鄞慈〔2021〕6号)文件,要求对本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在低保标准300%范围内确定)、企业特困职工和因重大病伤、灾祸一时造成较大困难的家庭等对象开展“五助一赈”、十三大工程、49个项目的救助工作,落实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要求。

2.我镇根据上级要求,已建立起一套慈善资金募集、管理、救助的慈善工作体系,为构建扶贫救助机制、深耕慈善文化、培植义工品牌、维护社会和谐、服务中心工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镇慈善救助管理文件未及时修订完善,特别是随着上级政策关于慈善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变化后,相关的规定需要及时调整。

二、文件起草依据

1.《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救助工作的意见》(鄞慈〔2021〕6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脱贫扶一把工程”慈善扶助项目的通知》(鄞慈〔2021〕9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1.明确镇慈善基金的募集渠道。

以重点企业、爱心村社、企业员工、机关干部的四个全覆盖为基础,以慈善一日捐、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定向基金等为主要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基金,不断增强救济实力。

2.明确镇慈善基金的管理主体和实施形式。

镇慈善基金主要由镇专项基金、企业慈善基金、村社慈善基金和区慈善定向下拨基金等构成。镇慈善分会负责镇慈善基金的日常管理。慈善基本救助按季度为单位申报审批,基本流程为:由各村(社、居)慈善工作站初审上报的受助对象,在当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镇慈善分会审核通过,由镇报区慈善总会审批后,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账户。慈善扶贫基地配套、慈善工程项目支出配套等严格按照上级慈善总会审定的项目范围,一般一年配套一次,标准按有关要求规定执行。

3.明确慈善救助的范围及标准。

慈善基本救助范围为五助一赈,即助困、助医、助孤、助老、助公益和赈灾。助困每次扶助标准上限为2500元,一年可扶助两次,扶助对象为本镇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在低保标准300%范围内确定)、企业特困职工和因重大病伤、灾祸一时造成较大困难的家庭。助医对有效住院医疗发票自费支出部分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10%补助,每人每次不超过3000元,一年可以扶助两次。扶助对象为本镇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在低保标准300%范围内确定)、企业特困职工和因重大病伤、灾祸一时造成较大困难的家庭。助孤对象为云龙户籍的父母双亡或一方亡故、一方失踪两年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按季发放。助老专门扶助老年公益项目和贫困老人。助公益包括扶助敬老院、康复中心、教育机构和其他公益性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老龄事业、环境保护、义工队伍建设等。赈灾面向在各种赔偿、保险、社会救助和政府临时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贫困家庭。

4.明确实施时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物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云龙镇慈善分会

解读人:周志平

联系电话:830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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