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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姜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企业先进评选办法》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22 10:49 来源:姜山镇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现将《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姜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企业先进评选办法》全文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话:0574-88098598

    传真:0574-88451404

    2.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博大路120号807办公室,邮编:315100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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