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云龙镇石桥村综合活动中心及周边环境改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1-03-19 15:23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函悉。经研究,同意云龙镇石桥村综合活动中心及周边环境改善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020-330212-47-01-174678)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龙镇石桥村综合活动中心及周边环境改善工程。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石桥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9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70平方米,其中文化祠堂建筑面积约1001平方米,文化礼堂建筑面积约276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文化礼堂、文化祠堂、墙绘、道路绿化及市政附属设施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719.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481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奖补部分,其余由云龙镇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 六、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工程计划工期为13个月。 七、请按有关法规、规章开展招标工作。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云龙镇石桥村综合活动中心及周边环境改善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