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专项编制工作。 二、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和推进工作。 三、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一是严格做好不动产的权属调查工作,二是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四是抓好不动产登记案卷评审整改工作,四是抓好营商环境迎检工作,五是抓好不动产登记先进集体参评工作。 四、制定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制度。配合区防办做好启用应急地下水监测井准备工作。 五、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违法认定工作,继续做好“浙政钉”掌上执法工作和“两小”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六、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 七、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工作。完成上报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初步完成五年规划。 八、完成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完成督查问题的整改和各级扫黑除恶线索转办件的扫尾工作,完成工作总结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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