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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1年鄞州区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29 09:24 来源:区发改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促进以教育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甬政发〔2014〕58号)和鄞州区委、区政府《关于2021年鄞州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1〕17号),区发改局拟订了《2021年鄞州区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wqy04@qq.com

    2.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4107办公室

    3.联系电话:89187407;联系人:王秋依

    4.反馈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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