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1-12-22 09: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历经三年,共投入三百余名调查人员,完成63394个图斑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932.38公顷(193985.70亩)。其中,水田12348.39公顷(185225.85亩),占95.48%;旱地583.99公顷(8759.85亩),占4.52%。姜山、云龙和瞻岐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54.59%。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2932.38公顷(193985.70亩),占全区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819.02公顷(177285.30亩),占全区耕地的91.3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75.88公顷(8638.20亩),占4.4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8.62公顷(4929.30亩),占2.5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5.44公顷(2931.60亩),占1.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42公顷(201.30亩),占0.11%[1]。

  (二)种植园用地3288.33公顷(49324.95亩)。其中,果园1801.22公顷(27018.30亩),占54.78%;茶园1158.17公顷(17372.55亩),占35.22%;其他园地328.94公顷(4934.10亩),占10.00%。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东钱湖、横溪、瞻岐和东吴,占全区种植园用地的66.36%。

  (三)林地31388.26公顷(470823.90亩)。其中,乔木林地20454.56公顷(306818.40亩),占65.17%;竹林地6177.26公顷(92658.90亩),占19.68%;灌木林地129.81公顷(1947.15亩),占0.41%;其他林地4626.63公顷(69399.45亩),占14.74%。东钱湖、横溪、塘溪、东吴和瞻岐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85.46%。

  (四)草地238.05公顷(3570.75亩)。均为其他草地;我区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邱隘、东钱湖、五乡、瞻岐、咸祥和横溪,占全区草地的67.63%。

  (五)湿地767.04公顷(11505.6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745.02公顷(11175.30亩),占97.13%;内陆滩涂22.02公顷(330.30亩),占2.87%。湿地主要分布在瞻岐和咸祥,占全区湿地的97.8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433.25公顷(306498.75亩)。其中,城市用地10131.85公顷(151977.75亩),占49.59%;建制镇用地4085.06公顷(61275.90亩),占19.99%;村庄用地5167.54公顷(77513.10亩),占25.29%;采矿用地412.11公顷(6181.65亩),占2.0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36.69公顷(9550.35亩),占3.11%[2]。

  (七)交通运输用地2729.32公顷(40939.80亩)。其中,铁路用地129.77公顷(1946.55亩),占4.75%;轨道交通用地166.50公顷(2497.5亩),占6.10%;公路用地1485.98公顷(22289.70亩),占54.45%;农村道路919.11公顷(13786.65亩),占33.68%;港口码头用地27.96公顷(419.40亩),占1.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238.22公顷(123573.30亩)。其中,河流水面3300.47公顷(49507.05亩),占40.06%;湖泊水面1900.60公顷(28509.00亩),占23.07%;水库水面677.73公顷(10165.95亩),占8.23%;坑塘水面1820.19公顷(27302.85亩),占22.09%;沟渠198.30公顷(2974.50亩),占2.41%;水工建筑用地340.93公顷(5113.95亩),占4.14%。东钱湖、瞻岐、咸祥和姜山水域及水利设施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64.09%。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三调”数据成果显示,我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是制定各项规划的基数、底图,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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