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无证网络销售药品案件

发布日期:2021-12-20 16: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11月底,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线索排查时,发现在饿了么平台上辖区内一家便利店在上架销售布洛芬药品,而该便利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本局执法人员对该便利店网店页面进行电子固证,同时立即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9盒布洛芬缓释胶囊。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在饿了么平台下架相关药品,并对现场发现的9盒布洛芬缓释胶囊实施扣押。

  经调查,当事人自行通过零售药店及网络药店购买了10盒布洛芬缓释胶囊后,在其注册在饿了么的网店上架销售。截至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实际通过饿了么平台销售了布洛芬胶囊1盒,库存9盒。当事人销售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22.11元。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布洛芬缓释胶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行为,现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自今年5月以来,该局积极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第三方公司技术支持,在淘宝、京东、外卖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上,对全区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进行定向监测,对其他业态网店进行广泛筛查,根据线上排查的线索,同步开展线下核查,对违规从事网络销售药品的单位进行整顿、查处,有效提升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73家次,责令整改3家,立案查处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