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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51490/2021-85457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规范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01 13:06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原文: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就《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鄞农发[2021]217号)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来,由于“五水共治”和区域调整,鄞州区畜禽养殖规模大幅缩减,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数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量和补助资金也相应减少,补助资金中央、市、区三级资金分配比例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同时随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在鄞州区深入开展,非洲猪瘟防疫、农业政策性保险、犬只管理辅助等工作也陆续融入到日常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来。原2014年制订的《鄞州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宜目前的工作实际,经与相关镇、畜禽养殖业主、保险公司沟通会商,实地调研,在2014年的暂行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发布《鄞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含五个部分,分别是:

(1)总则

(2)补助对象、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

(3)补助要求和补助程序

(4)监督管理

(5)附则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具体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区农业农村局,电话:8741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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