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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加强鄞州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4 09:33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项目拓展空间,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的长远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鄞州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发布前,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1年11月4日起)。请将修改意见于12月3日前书面反馈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人:韩万能;联系电话:89293920。

      附件:《关于加强鄞州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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