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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212000000Q1/2021-0003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1-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宏观经济运行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鄞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1-26 16:21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鄞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推动我省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制定依据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要求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鄞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三、主要内容

《鄞州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期间鄞州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现状、存在问题,以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提高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提出“十四五”时期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目标,确定规划布局和项目安排,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强监管对策措施,匡算水土保持投资等,是“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水土流失现状:根据浙江省2020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鄞州区水土流失面积为38.41km2,占土地总面积793.18km2的4.84%(不含高新区的土地面积和水土流失面积)。按水土流失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1.25%、7.76%、0.65%、0.31%、0.03%。

规划目标:到2025年,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75km2,水土保持率提高至96%以上。基本实现重要区域水土资源有效预防保护,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建立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规划布局:主要从经济林(园地)、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等处入手,以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为目的。以小流域或片区为单元实施治理项目,加强封育管护、生态修复、坡面径流调控工程等基础措施建设,逐步实现对全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和控制。

治理措施投资:规划至2025年,全区规划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5km2,重点项目可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3km2,储备项目可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2km2,投资共计6212.1万元。

规划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落实水土保持地方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成果作为乡镇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发挥法治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水平,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各相关规划水土保持任务和资金投入,做好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推动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实。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解读人:覃清平 联系电话:8741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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