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问题“当下改”,助推机制“长久立”

发布日期:2021-11-23 10: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在2021年同级审项目中,区审计局聚焦“标本兼治”,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在促进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财政资金收回、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1.4亿元以外,更推动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2022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鄞州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鄞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宁波市鄞州区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从三方面深化了现代财政体制建设。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助推区政府在《2022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进一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要求加强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明确将基建专户结余、财政专户结余、其他财政结余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二是提高财政绩效。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在原《鄞州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鄞州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鄞州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健全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与部门自评相结合的事后评价,形成了由人大、政协、审计和财政组成的评审专家定期召开绩效评价评审会的模式。

三是深化征收监管。推动区财政局制定印发《宁波市鄞州区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中罚没财物监督管理。制度中除了增强了非现金类罚没财物的管理外,提出每年对涉及收费单位的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双随机”抽查,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童佳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