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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鄞州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心城区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14:23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市鄞州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鄞州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鄞州区中心城区外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

      本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10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如对该方案有意见,请于上述期限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提出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地址:惠风东路228号;联系人:周女士,0574-89293937

      特此公告。

      附件:鄞州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心城区外)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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