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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212000000Q1/2021-87595
组配分类 部门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部门负责人解读】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建杰 解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五十强”企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1-16 17:2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政策原文: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五十强”企业的实施意见

解读人:副局长  李建杰

解读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力、支撑力和带动力,加快培育制造业“五十强”企业(以下简称“五十强”企业),经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五十强”企业的实施意见》。现就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鄞州区作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制造业企业数量较多民营经济实力较强,单项冠军全市最多。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提升大企业(大集团)的引领力、支撑力和带动力,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节点控制力的领军大企业、高集聚性大平台、强带动型大企业和平台型生态型大企业较少,是制约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

二、具体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11条政策举措,分为三个层次:

第1款是《实施意见》核心条款,明确了一库(基础培育库)一清单(重点培育清单)的培育机制,下步将分梯次遴选一批营业收入有望突破千亿、五百亿、百亿、五十亿和二十亿目标的企业,以五年为周期进行动态精准培育。对重点培育清单中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支持。

第2-10条,明确了“五十强”企业的培育途径,从发展总部经济、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并购重组、加快股份制改造、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引进培育各类人才、创品牌提质量、集聚集群发展、多渠道拓市场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

第11条,鼓励“五十强”企业争先创优,做大做强。对培育企业(集团)总产值(营业收入)上台阶的,给予分档奖励。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4项机制,为工作顺利推进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统筹协同培育机制

强化目标管理,对“五十强”企业,确定五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以及分年度目标计划和工作任务,并按年度进行评价和政策兑现实施动态培育,每年适时调整培育企业库和重点培育企业清单加强协同支持,落实市区联动、部门协同、聚焦支持的政策举措

二是建立专项产业基金机制

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五十强”企业开展重大并购重组、股份制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大优新”项目的招引和落地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专家咨询和科学决策机制,健全基金运行管理和持续扩大机制,实行合理的风控和容错机制

三是建立专班服务机制

组建服务专班,深入调研了解,做好指导和服务专人优先或预约上门办理“五十强”企业的各类项目审批(备案)、登记等事务强化困难问题的全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区领导联系服务“五十强”企业机制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

金融机构、海关、港航等单位应为“五十强”企业提供融资、通关服务绿色通道支持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五十强”企业的指导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政府相关部门要为“五十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进一步健全企业建设、投产以及科技、人才等培育机制

对培育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以五年为周期进行动态培育:

培育名单每年视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到2025年,对培育企业的整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三、实施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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