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建设工作,现将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进行询价,以询价比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单位开展,特邀请贵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含轨道亮化灯光系统布置、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基础布线、培训教室桌椅配置)。
二、投标报价须知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条件
1、投标文件约束效力和有效期:投标文件仅在此次我会选择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含轨道亮化灯光系统布置、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基础布线、培训教室桌椅配置)有效。
2、投标的撤销与修改:在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3、自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投标单位可就询价文件以传真形式提出疑问,根据需要,我会将以传真或文本形式给予回复。在我会选择本次服务单位期间,保留发布补充询价文件权力。
4、保密要求:投标报价单位不得向其它单位泄露此次询价信息。
5、其它要求:投标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不得向我会人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本次询价工作。
三、综合说明
1、预算和报价: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人民币。包括设计、制作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维护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超过预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项目改造并通过甲方验收。
3、询价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按相关制度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密封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信文及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复印件。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中标情况及相关服务业绩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日
2021年11月12日16:30(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红依 手机:13857406988
电话:0574-89295630 传真:0574-89295626
电子邮箱:75539677@qq.com
九、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地址
提交方式: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提交地址:鄞州区文启路天民巷15号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邮编:315192收件人:崔红依
十、附件
1、报价函
2、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墙设计装修预算
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
报 价 函
致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1、根据你方的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我方愿以总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来提供相关服务。
2、我方承认报价函是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3、如果由我方来实施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经营目标。
报 价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附件2:
鄞州区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配送基地文化阵地形象提升设计制作项目预算 | |||||||
序号 | 名称 | 材质/说明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