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0年“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的通知》(鄞宣〔2020〕11号)文件精神,经核算,2020年11月-12月(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总费用为118.18725万元,现将费用情况公示如下: (1)天天演在各镇乡(街道)演出费:区财政承担111.811万元; (2)鄞州戏苑:区财政承担2万元; (3)天天演管理费:区财政承担4.37625万元; 以上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壹仟捌佰柒拾贰元伍角(¥:118.18725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2月1日。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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