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综合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 /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万
工程造价: 111151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综合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 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须完成录入;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3.2.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7 专职安全员一名。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南半层;
邮编:315010;
电话:15867439663;
联系人:虞工
8.备注
8.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钉钉直播及钉钉群形式,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