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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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所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建筑面积 |
1 | 蔡国君 | 姜山镇阳府兴村 | 批准拨用 | 宅基地使用权 | 农村宅基地 | 38.57㎡ | 38.57㎡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姜山镇华山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88071010
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