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超额完成老旧营运车辆淘汰任务

发布日期:2021-01-20 15: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交通局办公室

为顺利推进我区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降低营运车辆污染排放,打赢蓝天保卫战,区交通运输局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加快符合条件车辆的报废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我区累计淘汰老旧营运货车1540辆,发放补贴资金2641.3万元。其中,2020年度我区任务指标为805辆,实际完成1055辆,完成率为131.1%,完成车辆数位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二名。

一是“高效沟通+落实责任”,确保淘汰工作有组织。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环保局、鄞州报废回收公司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材料流转机制,并积极对接市淘汰办、市回收公司,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问题建议。同时主动落实工作责任,每周召开科室会议、每半月召开工作专班会议,会商会审工作难点,确保车辆淘汰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度上半年由于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旧车淘汰工作受到一定影响,1-6月完成车辆淘汰432辆,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3.7%。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局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补贴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2020年7-12月完成车辆淘汰623辆,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7.4%。

二是“广泛宣传+上门服务”,确保群众企业知政策。开展形式各异的政策宣传活动,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奖励,累计拨打告知电话3000余通、发送告知短信20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册,确保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鼓励车主及时报废,尽早受益。同时对辖区内符合淘汰奖励条件的车辆进行摸排,对所属车辆较多的175家企业主动上门宣讲政策,把政策和服务送到企业里,获得了广大企业、驾驶员朋友的理解支持。

三是“严格审核+迅速拨款”,确保补助资金用到位。针对资料审核过程中淘汰条件存疑的车辆,严格审核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能证明车辆身份的相关证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情况发生,保障财政资金的健康使用。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老旧营运车淘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和资金拨付,加快财政资金拨付速度,材料审核无误后,15天内发放资金,确保淘汰奖励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