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鄞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鄞政办抄第51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局现对以下已实行环评承诺备案管理的“规划环评+环境标准”进行公告: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备案时间
相关附件
1
年产5亿只口罩项目
鄞环规备〔2021〕2号
2021年1月19日
【删密版】宁波汇峰嘉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只口罩项目.pdf
受理书.pdf
承诺书.pdf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